項目社會穩定分析篇章
發表時間: 2021-03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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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編制依據
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及其篇章編制,應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、擬建項目所在地區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要求,以及擬建項目建設方案等相關資料開展工作。
編制依據主要包括:(一)相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、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;(二)項目單位的委托合同;(三)項目單位提供的擬建項目基本情況和風險分析所需的必要資料;(四)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相關規劃;(五)其他依據。
二、風險調查
社會穩定風險調查重點圍繞擬建項目建設實施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開展。調查范圍應覆蓋所涉及地區的利益相關者,充分聽取、全面收集群眾和各利益相關者的意見,包括合理和不合理、現實和潛在的訴求等。
結合擬建項目的特點,重點闡述以下部分或全部內容:調查的內容和范圍、方式和方法;擬建項目的合法性;擬建項目自然和社會環境狀況;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和訴求、公眾參與情況;基層組織態度、媒體輿論導向,以及公開報道過的同類項目風險情況。
三、風險識別
在風險調查的基礎上,針對利益相關者不理解、不認同、不滿意、不支持的方面,或在日后可能引發不穩定事件的情形,查找并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的因素。
重點闡述:在政策規劃和審批程序、土地房屋(用海)征收方案、技術和經濟方案、生態環境影響、當地經濟社會影響、質量安全和社會治安、媒體輿論導向等方面重點分析查找各風險因素。